本报9月4日讯(记者黄纯芳 通讯员 龙朝阳 路险峰)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9月23日召开湖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力峰、肖雅瑜、刘莲玉和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湖南省林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2007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7年省级决算;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审判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一审修改稿)》、《湖南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审议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湖南省扶持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关于废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的议案;审查批准《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订案)》、《长沙市立法听证条例》;审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重新确定张家界等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主任会议。
《湖南日报》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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